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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空气”门槛更高!3月1日起,新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正式实施

2026-03-12

2026年3月1日,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 3095—2026)及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》(HJ 633—2026)、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》(HJ 663—2026)正式实施。这意味着,今后“好天气”的标准将更加严格,以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。

此次修订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自2012年发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。新标准重点收严了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颗粒物(PM10、PM2.5)浓度限值,对二氧化硫(SO2)和二氧化氮(NO2)浓度限值也同步收严,总体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《全球空气质量指南》第二阶段过渡值相当。新标准将评价指标调整为“减污降碳、发展质效、创新驱动、生态引领”四大类,并新增了“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”等必选指标,强化了碳减排和绿色发展的导向。


新标准有多“严”

新标准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,为各地预留缓冲空间:

第一阶段(过渡期,2026.3.1—2030.12.31):

    PM2.5:年均浓度由35微克/立方米收严至30微克/立方米,日均浓度由75微克/立方米收严至60微克/立方米。

    PM10:年均浓度由70微克/立方米收严至60微克/立方米,日均浓度由150微克/立方米收严至120微克/立方米。

第二阶段(全面实施,2031.1.1起):

    PM2.5:年均浓度进一步收严至25微克/立方米,日均浓度收严至50微克/立方米。

    PM10:年均浓度收严至50微克/立方米,日均浓度收严至100微克/立方米。


评价方法更“科学”

除了数值收严,配套技术规范也进行了重大升级,让评价结果更客观。

引入“例外事件”:新标准首次明确定义了由沙尘、森林火灾等自然因素导致的空气质量异常,并建立了处理机制,避免将自然源污染简单归咎于人为排放。

增加“三年滑动平均”:引入三年滑动平均计算方法,避免因单一年份气象条件波动导致评价结果失真,更科学地反映长期治理成效。

细化健康指引:AQI技术规定细化了不同空气污染物的敏感人群分类,引导公众在污染天气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。


新标准会带来哪些具体变化

新标准实施后,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可能会下降。但这并不意味着空气质量变差,而是衡量标准变高了。就像考试从60分及格提高到80分及格,虽然及格人数变少,但学生的实际水平可能还在提升。

更严格的标准将推动PM2.5浓度持续下降,有效降低人群健康风险。据测算,本次标准修订产生的治理投入与健康收益的比值接近1:10,对易感人群的保护作用更为突出。


标准收严,是挑战更是机遇。它意味着我们离“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”的美丽中国目标又近了一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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